第六檢察部。負責辦理向省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省法院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省檢察院管轄的民事申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