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和《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公告》要求,我院擬于1月22日前開展完成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資格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對象
根據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具體職位招錄人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對象。
二、資格審核方式及內容
根據有關文件要求,本次資格審核采用線上審核方式。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應當提供以下資料,并將照片上傳至選調報名系統(jpg格式):
(一)居民身份證。中國大陸居民應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提供“香港居民身份證”或“澳門居民身份證”。
(二)《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報名登記表》。需在報名系統下載核準后,在承諾欄手寫簽名。
(三)《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推薦表》。需由所在院系或學校就業指導部門、學校學生工作部門中的任一部門審核蓋章,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由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留學生人員聯誼會等單位、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社區)黨組織或黨組織關系所在單位中的任一組織(單位)審核蓋章。
(四)學歷、學位證書。包括大學、研究生階段所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應當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暫未獲得最高學歷相關證書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國內高校就讀的應提供學生證、教育部學籍驗證報告等證明材料,在國(境)外高校就讀的應提供其他留學證明材料。
選擇以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應當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國(境)外機構出具,還應提供有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
(五)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證書。報考業務部門A1、A2職位的,應提供已獲得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證書(A類)。
(六)《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國內高校就讀的考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七)黨員證明、學生干部證明和校級以上綜合性表彰獎勵等其他應當提交的資料。
三、注意事項
省檢察院將安排專人對各位考生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請各位考生務必按時上傳全部資料。未能按時提交資料、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不得參加面試。
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將順位依次遞補資格審核對象。請筆試成績合格且與報考職位按面試比例確定的最后1名資格審核對象接近的考生,在資格審核期間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出現遞補情況時及時聯系。如無法聯系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咨詢電話:020-87118528。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