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12月27日上午10時許,隨著法槌聲響起,被告人吳某某搶劫上訴一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馮鍵出庭履行職務,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大法官張海波擔任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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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查明:2011年2月4日,被告人吳某某經預謀決定搶劫獨居老人黃某某。在尾隨被害人返回住處后,吳某某實施入戶搶劫。為控制被害人,吳某某用尖刀割刺黃某某頸部,實施搶劫后逃離現場。經鑒定,被害人黃某某系銳器作用于頸部致左側頸內動脈、頸外動脈破裂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得益于偵查技術進步,公安機關于2022年7月將吳某某抓獲歸案。
2023年3月,吳某某一審以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后,吳某某不服,提出上訴。
省檢察院受理案件后,成立了由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馮鍵為主辦檢察官的辦案組。辦案組集中查閱了該案案卷材料,依法提訊原審被告人,針對案件焦點問題展開調查核實,聽取了被害人家屬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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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檢察機關向法庭展示了相關證據,申請鑒定人出庭作證,就相關問題對上訴人進行訊問。檢、辯雙方圍繞原判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量刑是否適當等展開法庭辯論。馮鍵發表了出庭檢察意見,認為一審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并指出該案的嚴重社會危害性和警示意義。
馮鍵表示,司法機關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初心使命,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對刑法規定的殺人、搶劫、強奸、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堅決嚴懲不貸。每一名公民要知法守法,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明善惡、辨是非、致良知,用奮斗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開庭審理后,合議庭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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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劉濤告訴記者:“今天‘兩長’同庭履職審理刑事二審案件,充分發揮了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等方面的決定性作用,這是廣東推動庭審實質化、規范化的一個縮影,也是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在廣東的生動實踐?!?/p>
全國人大代表朱征夫、鐘麗琴,全國政協委員溫小波,省人大代表李茂停、余子煒、吳興印、陳俊安、陳彩霞、葛群,上訴人和被害人家屬、各界群眾共200余人旁聽了庭審。